高推力致动
德莱赛梅索尼兰提供一系列气缸式执行机构,包括适用于往复式或线性阀杆运动控制阀的双作用式和弹簧复位设计。 德莱赛梅索尼兰提供的标准设计包括 84/85/86 型和双作用式 51 型设计。 根据控制阀的行程要求和故障安全位置规范,最大行程范围具有灵活性。
选择标准
当操作和功能要求超出标准弹簧膜片执行机构的能力范围时,需要使用气缸执行机构。 这通常包括需要更大致动推力、更快响应速度和/或更大执行机构刚度,以应对阀门内部潜在不稳定动态状况的控制阀应用。 气缸执行机构是此类情况下的正确选择,并可用于行程要求超过 4" (102 mm) 的往复式和线性运动控制阀。
主要特点
气缸执行机构具有工作供气压力大、行程速度快、双动式/弹簧复位可选配置的特点,并具有更大的执行机构刚度,可以承受阀门内更大的动态力。 德莱赛梅索尼兰 51 型还具有集成式储气罐设计,可简化故障安全操作。
优势
气缸执行机构的主要优点包括:提供相同推力所需的尺寸更小、重量更轻;增强的控制阀响应能力;以及可满足压降更大、阀座密封要求更高的应用情况的能力。 这是活塞式设计供气工作压力更大的直接结果,这在今天的工厂中已很常见。 德莱赛梅索尼兰 51 型不需要为故障安全单独提供储气罐装置,进一步简化了设备的安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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